2009年09月 存档

孙伟明

2009年09月20日,星期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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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孙伟明驾车撞死人案被判无期。记者采访其友和同事,都说其是个做事谨慎、守规矩的人。记者诧异,采访“孙”。

问其为何长期不办驾照。孙答:“缺少对公众的责任感。”(冠冕堂皇)

问“孙”一审被判死刑时感受,其曰:“没有对死亡的恐惧,罪有应得,只是不忿戴着罪名离开。”(脸面很重要)

又问“孙”案发前为何喝酒,其大意是当日感觉自己小有出头,就放纵了一下、敬了几杯酒……

关上电视,不觉想起一桩往事。十多年前,我还在“中欧”读书。一美国公司来校招人,经过几轮测试,聘用一人。但其一同学不忿,自认成绩在被录用者之上,于是向美国公司总部匿名投诉其人事部。美国公司的人事总监愤然向全体师生发函,要那个写匿名信的站出来。校方哗然,很快查出那人,据说推迟了一年给那小子发毕业证。(处理上不象个一流商学院)

“孙”和那小子好像有些相似,跌倒在不该跌倒的地方。就像中风倒下的人,因为血液里没有被分解的脂肪残渣,日积月累,终于酿成大祸……